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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职责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04-04 阅读:


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教学督导室人员构成包括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各履行其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分述如下:

一、学校教学督导职责

1.按照《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管理规定》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撰写报告。

2.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听(看)课管理办法》深入教学现场听(看)课,了解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情况。

3.完成教学视频查课的回查工作,真实反映回查教学视频中发现的教学问题。

4.客观公正报告教学质量情况,按时完成《教学质量简报》的撰写工作。

5.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有关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建议。

6.完成学校和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学院教学督导职责

1.协助教学副院长开展本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书面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参与开展校级教学检查工作。

3.深入教学现场听(看)课,每学期不少于16次。了解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和新进教师)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情况,加强沟通指导,促进教学能力提高。

4.每学期组织一次师生座谈会,收集并及时向学院书面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所负责系部的每个教师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6.选择教学工作中有调研价值的专题进行有计划的调查研究,每学期向学院提交一篇专题调研报告。

7.发现学院教学工作的亮点、特点、优点、创新点,认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教学工作经验,积极为《教学质量简报》提交(组稿)与提高教学质量相关的稿件。

8.完成学院和学校安排的其他督导任务。



教学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兼教学总督导:黄少臣

办公电话:027-81652558

办公地点:武昌理工学院图书馆六楼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