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听(看)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听(看)课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看)课评价要求
1.听课全覆盖与计划制定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自本年度起,教师听(看)课成绩纳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计入同行评教得分。各学院须组织本院人员有计划的进行听(看)课,明确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及同行教师的听课任务与频次,确保当学期本院专任教师、开设课程听(看)课全覆盖。
2.重点听课对象
质管处定期排布听(看)课评价计划,定期推送重点听(看)课对象:上一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位于后10%的教师;上学期听(看)课评价结果为差的教师;授课未满3年的教师;新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巡课“问题课堂”教师;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存在较大问题的教师;其他需要评价的教师。
3.听课评价重点
(1)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及同行教师:立足专业视角,重点考察教师落实“潜能开发、知识内化、思维创新”教学十二字基本法则的情况,教学内容与行业实际的结合度,学生专业素养的培养成效,以及教学创新举措和课堂管理水平。
(2)专兼职督导:听课前须提前熟悉授课教师的课程大纲、教学计划等资料;听课中重点关注十二字法则的落实情况、教学目标达成度、教学方法合理性、课堂互动有效性及教学秩序把控等核心环节。
二、录入系统安排
1.录入范围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所听课程的听课记录
2.录入时间
2026年8月31日9:00——2026年12月31日24:00
3.操作方法
在规定时间内,听课人员登录武昌理工学院教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jwxt.wut.edu.cn/admin/login浏览器)或手机端(下载“学习通”)进行操作。
三、其他要求
1.听课使用活页听(看)课记录本,听课人员可依据实际听(看)课程类型,自行打印或复印对应的听(看)课评价表,纸质听(看)课记录须妥善保存备查。
2.自8月31日起,每次听(看)课后,除填写活页记录本中的评价表外,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听课评价"模块(仅课表内的课程方可录入,试讲、单独组织的公开课、讲座均不计入)。
3.听课人员须完整听完一节课(勿在教室外听课),正确选择听(看)课程类型,请勿重复录入同一课程。评语及建议栏不得为"空白"或填写"无"。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该听课记录不计入完成次数。
4.听课人员录入的"评语及建议"将由平台即时推送至授课教师本人;"听课评价得分"不推送。
5.真实听课、客观评分是教师基本的师德师风要求。质量管理处将定期抽查听课情况,如发现违规行为(如虚假听课、代录等),将依据《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处罚标准》第37条予以严肃处理。
6.如在录入过程中出现课程、授课教师、授课班级不匹配等情况,可及时反馈至质管处工作人员处理(联系人:杜琳楠,办公电话:81652565)。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