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对:王娜 责编:杜琳楠 终审:陈义亭 时间:2025-11-26 阅读:

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16号)文件,2025年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数据采集任务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通过系统下达任务,信息中心、学位中心、评估中心联合负责。为圆满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任务分工

此次数据采集分为院校篇、专业篇12大类表单我校须填报122张表格。各单位填报数据表格数量如下:

序号

责任单位

采集数据表格数量

1

教务处

46

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

13

3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12

4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11

5

财务处

8

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7

7

科研处

7

8

创新创业学院

5

9

图书馆

3

10

招生办公室

3

11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2

12

教学质量管理处

2

13

资产处

2

14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1

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采集时间范围

采集时间规范

1.自然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 2024 年和 2025 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2.学年: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3.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采集范围

1.院校篇;        2.专业篇;

3.根据指标说明和教育部信息中心解释,无硕士点的高校,本年度不纳入学科采集范围。

(三)执行要求

各表格数据采集的细化时间界定、采集范围、字段说明,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执行,务必逐项对照落实。

2025年数据相比2024年变化情况

2025年数据采集在形式、范围、分类和设置上有较大范围调整,主要如下:

1.采集体系调整:数据采集分设“ 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大模块,包括本科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均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采集。根据指标说明和教育部信息中心解释,无硕士点的高校,本年度不纳入学科采集范围。

2.时点调整:2025年数据采集时点设定为2025年12月31日。

3.表格内容调整:我校本次需填报122张表格,其中新增表格28张、字段内容调整表格23张。各表单变动内容对比详见《2025年学科专业数据表单相比2024年变化情况汇总表》。

四、数据采集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阶段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工作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

基础数据采集

12月10日前

3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17张
校办1-1 学校概况、1-2校区表、1-3学校相关政单位、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5-1学生统计情况、5-2本科在校生信息、6-4专业基本情况、6-5专业大类情况表、7-4开课情况、7-10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4-1校领导信息、4-2管理人员信息、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4-4专任教师教育教学信息、4-5其他教职工信息、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

其他数据采集

12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开展基础数据表格外的其他1025张表格数据采集工作

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进一步培训

阶段

系统填报

12月18日前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数据审核

12月25日前

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编写《武昌理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表汇编》报学校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

数据提交存档

1230日前

所有数据经校务会审核通过后,质管处将所有表格在系统进行提交各责任单位从系统重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阶段

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月10日前

质管处根据数据分析报告,组织相关单位撰写《2024-2025学年武昌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1月10日前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注:填报表格模版详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表格模版

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严把数据关。

2.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通力配合做好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各单位提交的各项数据要按规定的采集口径,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有关高等教育评价政策文件等要求。

3.所有填报人员要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间节点做好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造成后续工作延误或因填报、审核不认真导致数据出现错误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4.未尽事宜请联系质管处联系人: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武昌理工学院

                                   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