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16号)文件,2025年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数据采集任务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通过系统下达任务,信息中心、学位中心、评估中心联合负责。为圆满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任务分工
此次数据采集分为院校篇、专业篇12大类表单,我校须填报122张表格。各单位填报数据表格数量如下: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采集数据表格数量 |
1 | 教务处 | 46 |
2 |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 | 13 |
3 |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12 |
4 |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 11 |
5 | 财务处 | 8 |
6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7 |
7 | 科研处 | 7 |
8 | 创新创业学院 | 5 |
9 | 图书馆 | 3 |
10 | 招生办公室 | 3 |
11 |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 2 |
12 | 教学质量管理处 | 2 |
13 | 资产处 | 2 |
14 |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 1 |
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采集时间与范围
(一)采集时间规范
1.自然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 2024 年和 2025 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2.学年: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3.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采集范围
1.院校篇; 2.专业篇;
3.根据指标说明和教育部信息中心解释,无硕士点的高校,本年度不纳入学科采集范围。
(三)执行要求
各表格数据采集的细化时间界定、采集范围、字段说明,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执行,务必逐项对照落实。
三、2025年数据相比2024年变化情况
2025年数据采集在形式、范围、分类和设置上有较大范围调整,主要如下:
1.采集体系调整:数据采集分设“ 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大模块,包括本科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均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采集。根据指标说明和教育部信息中心解释,无硕士点的高校,本年度不纳入学科采集范围。
2.时点调整:2025年数据采集时点设定为2025年12月31日。
3.表格内容调整:我校本次需填报122张表格,其中新增表格28张、字段内容调整表格23张。各表单变动内容对比详见《2025年学科专业数据表单相比2024年变化情况汇总表》。
四、数据采集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阶段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工作具体内容 |
第一阶段 | 基础数据采集 | 12月10日前 | 3个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17张): 校办:1-1 学校概况、1-2校区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5-1学生统计情况、5-2本科在校生信息、6-4专业基本情况、6-5专业大类情况表、7-4开课情况、7-10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处:4-1校领导信息、4-2管理人员信息、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4-4专任教师教育教学信息、4-5其他教职工信息、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 |
其他数据采集 | 12月15日前 | 各责任单位开展基础数据表格外的其他1025张表格数据采集工作。 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进一步培训。 |
第二阶段 | 系统填报 | 12月18日前 |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
数据审核 | 12月25日前 | 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编写《武昌理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表汇编》报学校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 |
数据提交与存档 | 12月30日前 | 所有数据经校务会审核通过后,质管处将所有表格在系统进行提交,各责任单位从系统重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
第三阶段 | 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月10日前 | 质管处根据数据分析报告,组织相关单位撰写《2024-2025学年武昌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1月10日前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
注:填报表格模版详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表格模版》 |
四、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严把数据关。
2.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通力配合做好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各单位提交的各项数据要按规定的采集口径,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有关高等教育评价政策文件等要求。
3.所有填报人员要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间节点做好填报工作。如因未按时完成造成后续工作延误或因填报、审核不认真导致数据出现错误,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4.未尽事宜请联系质管处。联系人:杜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武昌理工学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