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5年考核办法,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按《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执行。为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推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构成
普通教师:院级评价(45%)+ 校级评价(学生评价20%、学生排序15%、AI赋能教学评价20%)
体育课、国际生授课教师:学院评价(60%)+ 学生评学(20%)+ 学生排序(20%)
其中,学生评价、学生排序由质管处组织学生通过平台匿名开展;院级评价、AI 赋能教学评价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院级评价
各学院依据备案的评价办法,按学期评小分、算总分(百分制),取当学期平均分作为年度最终结果(仅一学期分数则以该分数为准)。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院办主任于 2026年1月9日前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院级评价学期汇总表》、《学院教师教学质量院级评价年度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质管处杜老师。
(二)AI 赋能教学评价
教务处将于2026年1月5日前,向各学院提供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超星平台“教师画像”排名数据(含资源建设、发布任务、学生成绩、活跃度、课堂互动、在线时长),各学院按自定大数据评价标准考核。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教学副院长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武昌理工学院教师AI赋能教学评价学期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交教务处王建斌处长(联系电话:81652019)。
教务处审核后,汇总两学期得分取平均分作为年度最终结果(仅一学期分数则以该分数为准)。
(三)学生评价和教师排名
由质管处统计后反馈各学院院办主任,用于年终考核,学生评价于第19周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提交的评价结果须包含质管处单独下发的考核教师名单(人事处指定)。
2.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汇总。
3.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质管处将核对得分,对评价工作中不遵守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行政责任事故给予相应处分。
如若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咨询质管处杜琳楠老师(联系电话81652565、QQ:42337313)。
质量管理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