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为圆满完成这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分工
我校此次数据填报分7大类,1个工科类补充表,共73张表格。本科质量报告撰写内容分为8大模块。现将工作任务做如下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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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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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数据表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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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质量报告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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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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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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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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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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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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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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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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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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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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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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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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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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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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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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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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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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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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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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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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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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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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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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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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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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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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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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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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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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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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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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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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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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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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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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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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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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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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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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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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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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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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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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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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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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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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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素质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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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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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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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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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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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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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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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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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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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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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内容撰写并负责全校质量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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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武昌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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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
各责任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表格内涵和填报要求严格按照2020年7月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执行。
本次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1)自然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学年: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3)时点:2020年9月30日。具体各个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指南中的具体填报说明执行。
工作进程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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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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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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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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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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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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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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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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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处根据本学期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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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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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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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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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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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基础数据表7个,涉及填报单位3个: 校办:表1-2、1-3;人事处:表1-5-1、1-5-3;教务处: 表1-4-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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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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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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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开展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建议有关责任单位内部点对点组织学院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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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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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填报 (非系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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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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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完成所负责所有表格数据填报与审核工作,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填报人、审核人、部门责任人、分管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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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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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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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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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校务办公会审核本次填报核心数据及各责任单位填报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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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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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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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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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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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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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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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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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提交后系统生成数据分析报告,校务办公会审定(涉及相关责任单位数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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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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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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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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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的最终数据,由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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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凡涉及的填报表格模板详见《2020年国家数据填报表系统表格模板》;
2.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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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有质量报告撰写任务的责任单位围绕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的各项关键要素,着眼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撰写《2019-2020学年武昌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报告的基本内容涵盖八大模块: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其中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需11月初另行组织商讨。
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注意事项:
1.报告须将有关统计数据图表与文字分析互相印证,同时要反映出与前一年相比的新变化,还要反映出本学年产生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提出的新对策,不能只在往年的质量报告基础上修改数据而已。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的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
3.质量报告提交时间为11月底前,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请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处室领导签字后)一并报至质管处。
四、工作要求
1.质管处统一印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并向各单位相关人员发放,各单位根据指南规范填报。
2.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各学院的院长为本次数据填报和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和质量报告撰写工作,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所负责表格的数据填报工作与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老师(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