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已配置好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与分析平台基础数据,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听课评价录入工作。根据《武昌理工学院听(看)课管理办法》(武昌理工教字〔2020〕8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听课程的听课记录
二、录入时间
2021年3月22日8:00——2021年6月25日24:00
三、操作方法
在规定时间内,听课人员登录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与分析平台(网址: http://jxcp.wut.edu.cn/,需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微信端(关注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操作,具体方法请参看附件《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与分析平台听(看)课评价操作手册》(公众号内也可以查看)。
四、注意事项
1、听课人员录入所听课程的“评语及建议”将由平台即时推送至授课教师,“听课评价得分”不推送。
2、3月1日-3月19日已听课记录,请在下周内将记录录入平台。从3月22日第四周开始,听课人员在每次听课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录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3、听课人员需在录入时间范围内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听课人员听课次数具体如下:
①分管教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不少于8次,其他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次;
②学院教学副院长、实践教学副院长每学期不少于8次,其他院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次;
③学校教学督导每学期不少于32次,学院教学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6次;
④专业带头人(系、部、中心主任)每学期不少于6次;
⑤讲师及以上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次,其他教师每学期不少于8次。
4、所有听课人员须按规定次数完成听课任务和按规定时间将评价结果录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如未按时完成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如在录入过程中出现课程、授课教师、授课班级不匹配等情况,可及时反馈至质管处工作人员(联系人:杜琳楠,办公电话:81652565)。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