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0-12-11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2020年考核办法》第九条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中规定,教师质量考核按照《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教字【20202)执行,由质管处、教务处考核。专任教师的年度考核得分=教学质量积分(100分)+行政管理成果积分+教学成果积分-专项考核扣分。2020年度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2019-2020-22020-2021-1两个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的平均分。为了顺利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计算方法

参评人
类别

过程评价(占40%

结果评价(占60%

领导评价

学院督导
评价

同行评价

学生

评价

学生成绩评价

教学

大数据

评价

院长

党总支书记

教学副院长

实践副院长

专业带头人

同行教师

普通教师

10%

10%

15%

15%

20%

20%

10%

40%

40%

20%

学院督导

10%

10%

15%

15%

20%(校督导评价)

20%

10%

专业
带头人

20%

10%

20%

20%

20%

/

10%

院长
(授课)

/

10%

20%

20%

20%

20%

10%

教学/实践副院长
(授课)

30%

10%

/

/

30%

20%

10%

                                                      注:学院无实践副院长的,其所占的比重全部归为教学副院长。

二、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项目

经办人/参与人

工作安排

2020.12.18之前

收集教评基础信息

各院办主任
(教学秘书配合)

学院提交过程评价指标和参评人信息

核对课程基础信息

教学秘书

学院核对课程、行政班、教师基础信息

2020.12.21-27

学生评价

全体在校学生

质管处组织学生网上评价

2021.1.4-8

学院过程评价

领导、督导、专业带头人、同行教师

质管处组织参评人网上过程评价

2021.1.14之前

学生成绩评价

教学秘书汇总结果
(各系组织核算统计)

学院提交学生成绩评价结果

2021.1.14之前

教学大数据评价

教务处汇总结果

教务处提交教学大数据评价结果

注明:学生评价、过程评价、学生成绩评价工作的具体安排,后期会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设置过程评价指标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课程特点自行制定领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三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三个评价指标可不同,参考模版见附件1),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院务委员会复审、并向全院老师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院办主任报质管处。

2、明确参评人员信息

类别

评价人

被评人员

领导评价

(分别对教师评价)

院长、党总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含实践教学副院长)

本学院所有任课教师

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

根据学院分工所负责的系部所有任课教师

同行评价

专业带头人评价

专业带头人

本系部教师

系部教师

评价

系部教师

根据以上评价类别及评价人员关系,请各学院院办主任填写《**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过程评价参评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明确学院过程评价参评人员基本信息,严格按照附件2格式(系统导入版)填写信息,不得更改表单格式及表头等内容

3、核对课程基础信息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核对填写《学院课程基础数据信息表》(单独发给各学院教秘),内含:课程、行政班(需与教务系统名称一致)、教师等信息,修改过的地方均需标红。

四、工作注意事项

1.确保教评基础信息真实完整性。过程评价指标和参评人员信息在提交前务必核对其信息的完备性,无特殊原因不擅自更改信息,有离职人员请第一时间告知。

2.1218日下班前,过程评价指标(共3个)、参评人员信息各学院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办人、教学副院长签字盖院章后,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杜老师(联系电话:81652565《学院课程基础数据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质管处张老师处(电话:81652563)。

质管处将各学院提交的各类基础信息录入“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后,即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织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