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为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任务分工
我校此次数据填报分7大类通用表和3大类特色类补充表,共85张表格。现将工作任务做如下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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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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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数据表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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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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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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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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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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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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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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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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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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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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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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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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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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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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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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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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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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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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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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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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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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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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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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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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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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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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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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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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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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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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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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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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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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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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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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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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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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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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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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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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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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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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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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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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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
各责任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包括表格内涵、数据采集的时间与范围、填报要求等)要严格按照2022年7月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执行。
本次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
(1)自然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学 年: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时 点:2022年9月30日
具体各张表格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指南中的内涵说明执行。
三、数据填报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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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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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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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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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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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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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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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处根据本次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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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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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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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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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8个): 校办: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处: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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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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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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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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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开展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
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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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填报 (线上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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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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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拟录入和审核工作,将“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交质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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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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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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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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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并再次提交“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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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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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正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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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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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的最终数据,由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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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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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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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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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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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凡涉及的填报表格模板详见《2022年国家数据填报表系统表格模板》
2.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协作单位应将填好相关数据项的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交给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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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1.质管处统一印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并向各单位相关人员发放,各单位根据指南规范填报。
2.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所负责表格的数据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