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为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任务分工
我校此次数据填报分7大类通用表和3大类特色类补充表,共84张表格。现将工作任务做如下分工:
序号 | 责任单位 | 填报数据表格数量 |
1 | 教务处 | 35 |
2 | 学工处 | 9 |
3 | 人事处 | 7 |
4 | 科研处 | 6 |
5 | 校办 | 5 |
6 | 招办 | 3 |
7 | 财务处 | 4 |
8 | 资产处 | 2 |
9 | 教师发展中心 | 3 |
10 | 图书馆 | 2 |
11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12 |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 1 |
13 | 创新创业学院 | 4 |
14 | 教学质量管理处 | 2 |
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
二、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
各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包括表格内涵、数据采集的时间与范围、填报要求等)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执行。
本次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
(1)自然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学 年: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3)时 点:2023年9月30日
具体各张表格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指南中的内涵说明执行。
三、数据填报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步骤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工作具体内容 |
1 | 用户授权 | 9月下旬 | 质管处根据本次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
2 | 填报基础数据表 | 10月7-20日 | 三个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9个): 校办:表1-1 学校概况、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处: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
3 | 数据采集 | 10月24日-11月3日前 | 各责任单位开展基础数据表格外的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 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进一步培训。 |
数据填报 |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
4 | 数据审核 | 11月6-15日 | 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并在系统预提交所有数据表格,编写《武昌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表汇编》报校领导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 |
5 | 数据提交与 资料存档 | 11月20日前 | 所有数据经校务会审核通过后,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各责任单位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
注:凡涉及的填报表格模板详见《2023年国家数据填报表系统表格模板》 |
四、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
2.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上下齐心、通力配合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填好相关数据项的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交给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填报。
3.所有填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间节点做好填报工作。如因未按时完成造成后续工作延误或因填报、审核不认真导致数据出现错误,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武昌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