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我校应在2019年11月30日前上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确保数据真实规范
我校此次填报7大类,1个工科类补充表,共80张表格。各责任单位填报的数据要真实规范,表格内涵和填报要求严格按照2019 年6月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规范填报。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为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所负责填写的数据项目准确,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及培训
1、质管处制定《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明确每张表格的责任单位与协作单位。
2、质管处根据本学期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3、质管处印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并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分时段培训。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填报、审核
1、9月底前,优先完成七张基础数据表格填报。分别是:表1-3、1-4、1-5-1、1-6-1、1-6-3、1-7、1-8-1。请校办完成全校各部门“单位号”的编号工作,并负责填报表1-3、1-4;人事处完成自有和外聘教工“工号”的编号工作,并负责填报1-6-1、1-6-3;教务处完成本科各专业“校内专业代码”编号工作,并负责填报表1-5-1、1-7、1-8-1。
2、10月8日-10月25日,各责任单位开展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3、10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所负责所有表格数据填报与审核工作,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填报人、审核人、责任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管处。
第三阶段:数据录入、分析、提交
1、10月底前,召开校长办公室审核各责任单位填报的表格。审核通过后,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
2、质管处根据系统校验、分析数据,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责任单位调整数据,审核通过后由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以上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进程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注意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
(1)自然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学 年:2018-2019学年(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3)时 点:2019年9月30日
2、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
3、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所负责表格的数据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第21条“未按时完成本科数据状态填报工作,延迟一天扣0.5分”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老师(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