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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2-09-27 阅读:

各责任单位、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为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任务分工

我校此次数据填报分7大类通用表和3大类特色类补充表,共85张表格。现将工作任务做如下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填报数据表格数量

1

教务处

36

2

学工处

9

3

人事处  

7

4

科研处

6

5

校办

5

6

招办

3

7

财务处

4

8

资产处

2

9

教师发展中心

3

10

图书馆

2

11

国际教育学院

1

12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1

13

创新创业学院

4

14

教学质量管理处

2

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

各责任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包括表格内涵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填报要求严格按照20227月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执行。

本次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

(1)自然年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2)  2021-2022学年(即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

(3)  点:20229月30日

具体各张表格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指南中的内涵说明执行。

三、数据填报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步骤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工作具体内容

1

用户授权

9月

质管处根据本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2

填报基础数据

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8
校办:表1-2学校相关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处: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3

数据采集

10月8日-10月15日

责任单位开展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

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培训

数据填报
(线上拟填报)

10月25日前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拟录入和审核工作,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交质管处

4

数据审核与分析

10月26-11月10日

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并再次提交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

5

数据正式提交

11月15号前

审核通过后的最终数据,由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6

填报资料存档

11月20日前

各责任单位“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注:

1.凡涉及的填报表格模板详见《2022年国家数据填报表系统表格模板》

2.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协作单位应将填好相关数据项的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交给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填报。

、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1.质管处统一印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并向各单位相关人员发放,各单位根据指南规范填报。

2.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所负责表格的数据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