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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1-09-22 阅读:

各责任单位、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为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任务分工

我校此次数据填报分7大类通用表和3大类特色类补充表,共78张表格。现将工作任务做如下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填报数据表格数量

1

教务处

30

2

学工处

13

3

人事处 

7

4

科研处

6

5

校办

5

6

招办

3

7

财务处

3

8

资产处

2

9

教师发展中心

2

10

图书馆

3

11

国际教育学院

1

12

通识素质教育学院

1

13

教学质量管理处

2

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

各责任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包括表格内涵、数据采集的时间与范围、填报要求等)要严格按照20217月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执行。

本次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

(1)自然年:202011日至20201231

(2)  年:2020-2021学年202091日至2021831日)

(3)  点:2021930

具体各张表格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指南中的内涵说明执行。

三、数据填报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步骤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工作具体内容

1

用户授权

9月下旬

质管处根据本次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2

填报基础数据表

930日前

三个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8个):
校办: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处: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3

数据采集

108-1015

各责任单位开展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培训。

数据填报
(线上拟填报)

1025日前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拟录入和审核工作,将“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交质管处

4

数据审核与分析

1026-1110

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并再次提交“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

5

数据正式提交

1115号前

审核通过后的最终数据,由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6

填报资料存档

1120日前

各责任单位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注:

1.凡涉及的填报表格模板详见《2021年国家数据填报表系统表格模板》

2.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

四、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1.质管处统一印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并向各单位相关人员发放,各单位根据指南规范填报。

2.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所负责表格的数据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武昌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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