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作用,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武昌理工教字[2019]3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人员
全校2016、2017、2018级学生(重修和提前修读学生不参与评价)。
2019级新生十一之后才上课,因学习时间较短,不参与本次评价。
二、参评对象
本学期除新生班课程外的全部课程(网络课程、见习、实习、毕业综合训练、本学期课程未过半的课程除外)
三、评价结果说明
1.2016级毕业生的评价结果纳入教师期末评价结果;
2.2017、2018级学生的评价结果不纳入教师期末评价结果,只是通过学生评价帮助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后半学期的教学;
3.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质管处将在评价前删除学院向教务处备案的“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在评价后删除系统分析数据判断得出的“恶意评价学生记录”。
四、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核对所授课程的学生名单
目前,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教师与学生对应信息是从教务系统导入的数据(学籍异动的已做变更)。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确保学生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请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所授课程的学生名单。
(1)任课教师即日起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检查所授课程的学生名单是否与事实一致,如学生名单需变更,请在10月30日前将变动信息告知本院教学秘书。
(2)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本院需更正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在10月31日下班前交至质管处。
2.开展期中学生评价
第十周(11月4日-11月8日),质管处将发布期中学生评价问卷,组织各学院开展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将另行发布)。
质管处根据上学期学生评价情况,调整了评价问卷指标,更加侧重通过学生学习体验反映教师教学情况,如学院对问卷指标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10月31日下班前报至质管处。
工作联系人:张虹,联系电话:81652563。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