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评估>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1-06-15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院级评价校级评价(学生评价、学生成绩评价、教学大数据评价)在每学期期末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评价工作安排

院级评价由学院根据本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实施,评价结果按百分制汇总后由高至低排序,本院教师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830将《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院级评价汇总表》电子版、领导签字纸质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质管处杜老师存档。

二、校级评价工作安排

1.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由质管处于2021616日至623以网上调查的方式组织学生通过平台匿名对当学期所学课程进行评价。

2.学生成绩评价

学生成绩评价在每学期期末阅卷登分结束后进行。教务处从教务成绩管理系统中导出当学期所有行政班课程成绩提交给质管处,质管处按学生成绩评价标准进行核算;

有分级、分组教学的通识素质教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文法与外语学院组织课程所属系、部核算本系部任课教师学生成绩评价得分,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质管处复查,质管处复查无误后核算所有教师学生成绩评价结果并录入平台。两个附件均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任课教师学生成绩评价得分明细表》由任课教师签字、专业带头人审核签字后交学院汇总;《学院任课教师学生成绩评价汇总表》汇总人签字后,交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盖院章,请于202175下班前交质管处杜老师审核汇总。

3.教学大数据评价

教学大数据评价在每学期期末时进行。教务处工作人员按教学大数据评价标准核算评价结果,并2021830将评价结果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质管处杜老师处

请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相关项目。鼓励师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对不良行为进行举报。对评价工作中不遵守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如若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咨询质管处杜老师(联系电话81652565QQ42337313)。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