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教学质量管理处将于第12-13周对本学期各学院(不含通识素质教育学院)实验(实训)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室日志是否填写规范、设备使用及维护记录是否详实;
(2)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耗材等条件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3)实验(实训)教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实验(实训)教材(或指导书)等教学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4)学生实践成果(实验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课程大作业等)批改与评定成绩是否符合规定。
二、检查参照标准
(1)《武昌理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2)《武昌理工学院实验测评管理办法》
(3)《武昌理工学院实训测评管理办法》
(4)《武昌理工学院课程设计测评管理办法》
(5)《武昌理工学院课程大作业测评管理办法》
(以上制度均可在教务处发布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查看)
三、检查流程
1.各学院在2019年11月4日至15日开展自查,于11月15日前将学院自查表(检查表模板见附件)和自查报告交至质管处张虹老师处。
2.2019年11月18日至29日,学校教学督导通过实地走访实验(实训)室,普查全校实验(实训)室运行情况;通过听(看)实验(实训)课,检查实验(实训)教学情况;通过按不少于本学期开设实验(实训)课程的30%随机抽查学生实践成果资料,检查批改与成绩评定情况。
3.检查后,质管处会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向各学院反馈。各学院须按照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并接受质管处复查。
四、检查说明
1.本次检查为学校督导集中到各学院现场检查,检查顺序抽签决定。
2.请学院提供以下材料备查:
(1)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项目列表(凡含有实践学时的课程均须列出对应的项目)。
(2)本学期已完成的实验(实训)项目学生的实践成果(实验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课程大作业等)和对应的项目评分表。
以上材料请集中放置,并附上有相关信息(任课老师、专业班级、课程名称、应完成和已完成的情况)的标识。实验(实训)学生实践成果放在蓝墨云班课的,请将相关信息设置准确,以便后台查阅。
附件:
1.《武昌理工学院实验室运行情况学院自查表》
2.《武昌理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学院自查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