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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3


各责任单位、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高校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为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任务分工

我校此次数据填报分7大类通用表和3大类特色类补充表,共84张表格。现将工作任务做如下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填报数据表格数量

1

教务处

35

2

学工处

9

3

人事处  

7

4

科研处

6

5

校办

5

6

招办

3

7

财务处

4

8

资产处

2

9

教师发展中心

3

10

图书馆

2

11

国际教育学院

1

12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1

13

创新创业学院

4

14

教学质量管理处

2

注:各单位工作任务详见《武昌理工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

各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包括表格内涵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填报要求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执行。

本次填报表格的统计时间:

(1)自然年2022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2)  2022-2023学年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

(3)  点:20239月30日

具体各张表格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指南中的内涵说明执行。

三、数据填报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表:

步骤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工作具体内容

1

用户授权

9月下旬

质管处根据本填报人与审核人变化情况,在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建立用户,并对用户进行表格授权。

2

填报基础数据

107-20

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数据表9
校办1-1 学校概况、1-2学校相关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人事处: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3

数据采集

10月24-113日前

责任单位开展基础数据表格外的其他表格数据填报工作

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根据填表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可单独组织学院相关人员进一步培训

数据填报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审核人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4

数据审核

116-15

质管处组织数据审核,并在系统预提交所有数据表格,编写《武昌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表汇编》报校领导审核,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数据调整

5

数据提交

资料存档

11月20日前

所有数据经校务会审核通过后,质管处将所有表格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各责任单位“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导出打印相关表格交质管处质管处汇总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

 

存档材料要求:须打印所有表格,每页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封面请加盖公章,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注:凡涉及的填报表格模板详见《2023年国家数据填报表系统表格模板》

、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

2.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上下齐心、通力配合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凡涉及到有协作单位完成的表格,责任单位应在表格填报前与协作单位负责人协商,不要轻易填0;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填好相关数据项的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交给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完成填报。

3.所有填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间节点做好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造成后续工作延误或因填报、审核不认真导致数据出现错误则按《武昌理工学院行政管理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质管处杜琳楠(联系电话:81652565,QQ号:42337313)

                   

  

                               武昌理工学院


                                20231023